石家庄市房屋拆迁区域等级及租金标准
年度变动幅度不超25% 保障房租金不调整
河北新闻网讯(燕赵都市报记者宗苗淼)近日,石家庄市物价局公布了石市2011年度住宅房屋市场租金标准。为保持公共保障房租金标准的相对稳定,石市将以该标准为基准,年变动幅度不超过25%(含)时,公共保障房租金标准不做调整。
据悉,参照《石家庄市建设局关于对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区域(位)等级划分进行调整的通知》,将石市市市区住宅房屋划分为6类区域11个区位等级,参照社会中介机构评估结果,综合考虑相关因素,经市政府同意,确定了2011年度石市市区住宅房屋市场平均租金公布标准。
比如,一类区域范围南至槐安路,东至体育大街,北至和平路、光华路,西至维明大街,分甲、乙、丙三个等级,各标识了具体范围。而根据石市物价局公布的住宅房屋市场平均租金标准,石市价格最高的一类甲级区域内,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为每平方米每月20元。第五类区域价格最低,是前四类区域以外的建成区(不含高新区),每平方米每月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