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晚报讯(记者翟开矿)记者从石家庄机场了解到,自昨天零时起(出票日期),各航空公司参照国家民航总局现行联动机制规定,对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进行了调整,800公里(含)以下航段下调1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下调20元。这意味着,石家庄旅客乘飞机出行的成本有所降低。
据河北机场集团航空售票处相关人员介绍,石家庄机场5日起开始执行新的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即成人旅客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的燃油附加费由70元下调为6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的燃油附加费由130元下调为110元。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警察等特殊旅客,800公里(含)以下航段,燃油附加费仍为3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由60元调整为50元。按成人普通票价10%计价的婴儿免收燃油附加费。
截至目前,石家庄机场已开通至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成都、重庆、杭州、呼和浩特、昆明等47个城市的直达航线。其中,石家庄至北京、呼和浩特、唐山、秦皇岛等航线为800公里以下航线,石家庄至广州、深圳、珠海等航线为800公里以上航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