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赵建)为促进包括保障性住房在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水平持续提升,河北省近日出台相关规定,将工程质量巡查和保障性住房暗访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设区市、县(市、区)每月要对直接监管的保障性住房工程组织1次巡查,抽查比例不得低于当地保障性住房工程单位工程总数的1/3,或每季度普遍检查1次,涵盖监管的所有保障性住房;各设区市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暗访检查,要求涵盖所辖县(市、区)。
据了解,今年河北省对保障性住房、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省级质量巡查(包括暗访)工程数量不少于100个,市级质量巡查不少于2次,全年须覆盖所辖全部县(市、区)。
一旦巡查组发现工程质量出现问题,需整改的,将当场向有关当事人下达书面整改通知书,由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督促整改;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的,建议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立案查处,情节严重的,可建议巡查组派出单位立案查处。
另悉,5月7日河北省将开展第二季度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工作,检查范围包括南片城市(石家庄、邢台等)在建保障性安居工程、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大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和省管工程。在保障性安居工程方面,每市将检查3项单位工程(含1项暗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