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燕赵都市报记者刘彬)记者从省交通运输厅获悉,《河北省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意见》中制定了清明节和“五一”劳动节小型客车免收通行费实施方案,清明节小型客车免费时间确定为:4月4日零时至4月6日24时,“五一”劳动节小型客车免费时间确定为:4月29日零时至5月1日24时。届时,我省境内经依法批准的所有收费公路对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免费。
据悉,高速公路具体措施为,收费站设置小型客车专用通道,实行小型客车专用通道“不收发卡,抬杆放行”的通行管理模式。除在免费终止时间前规定的时段内发放通行卡外,对符合规定的小型客车停止收发通行卡,抬杆放行。
ETC专用通道仍执行“一车一落杆”管理方式,安装(ETC)电子标签的7座以下(含7座)小型客车可以通行ETC专用通道,也可以通行小型客车专用通道,按规定免收通行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