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通讯员王慧 记者赵建)从省交通运输厅获悉,近日《2013年清明节和“五一”劳动节小型客车免收通行费实施方案》出台,清明节4月4日零时至4月6日24时,“五一”劳动节4月29日零时至5月1日24时,将继续对我省所有收费公路7座(含7座)以下载客的小型客车免费放行。
据介绍,我省各收费站将于节日前一天在收费广场前设立“免费通行提示标志牌”,提示免费通行时间。收费站原则上开启全部车道,设置小型客车专用通道,小型客车靠左侧车道行驶,货车靠右侧车道行驶,实行车辆分类分车道通行。收费广场设置临时交通标志标线和交通诱导设施,引导车辆分车道、分车型进入收费站口。收费站小型客车专用通道设置限高设施,只允许小型客车通行,免收通行费政策停止执行后,撤除限高设施。
同时,将继续实行小型客车专用通道“不收、发卡抬杆放行”的管理模式,除在免费终止时间前规定的时段内发放通行卡外,对符合规定的小型客车停止收发通行卡,抬杆放行。
据省交通运输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公路路政部门将积极协调公安交警部门加强公路行车秩序维护和安全监管,严厉整治违规占用紧急停车带、违规停车、违规超车、违法超限超载等不良和违规驾驶行为,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将快速响应及时处置,或启动分流方案疏导车辆,确保收费公路车辆安全、有序、快捷通行。
据悉,免费通行期间,全省各高速公路服务区将保证食品、油料供应充足,并保证车辆能够及时维修。遇有服务区滞留车辆较多、其他车辆无法进入时,将加强服务区停留车辆疏导,并与本路段信息发布单位联系在沿线可变信息板进行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