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调查
交房违约金
难道只是空头支票?
针对3·15热线接到的这几起延期交房投诉,记者昨日下午分头进行了调查采访。截至昨日19:30,尚未有一例投诉获得妥善解决。
对于SOHO前程延期交房的投诉,售楼部一位现场工作人员答复说,延期交房涉及整栋楼座,公司高层正在统一研究解决方案。去年开发商如期工程竣工后,主要是后续部门验收过程中拖延了交房时间。因为很多业主着急装修入住,因此就边交房边研究解决方案。截至记者发稿时,也未联系到该公司负责人,给出明确答复。
“我们以前的协议书中并未明确约定具体的交房时间”,对于读者投诉的延期交房现象,中华大街上该项目方回复说,在原来的购房协议书中约定的是:项目于2011年3月31日前全面竣工,经质监部门主体验收合格后,再交付使用。而并未明确2011年3月31日是交房时间,没涉及到延期交房的违约金。另外,对于延期交房,业主还可以选择退房,开发商除了退还房款外,还将按协议期内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支付赔偿。
更让记者感到无奈和揪心的是张先生的投诉。他2010年3月25日在石铜路上的七景苑交款买房,协议约定的是2011年底交房,结果直到2012年10月份才交房。且交房时开发商还要求业主交天然气接口费3200元、地暖费3400元,且声称不交费就不给房子钥匙。让记者无奈的是在协议中张先生并未和开发商约定延期交房违约金赔付问题,导致维权无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