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冯斐、孙智超)为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沧州市已下拨冬令救灾资金2872万元,其中包括中央资金2772万元,市匹配资金100万元。同时,还下拨棉被1500床、大衣500件。
2012年,沧州市先后遭受了干旱、风雹、洪涝、台风和病虫害等自然灾害,群众财产遭受严重损失。其中,重灾乡镇29个,重灾村312个。根据受灾地区不同情况,沧州市实行分类救助,对有部分自救能力的给予适当救济,保障其基本生活;对于无自救能力的特困受灾群众,实施重点救助;对于因灾倒损房屋的,按照规定给予重建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