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生享受社保补贴
为化解高校毕业生就业难题和解决中小企业人才瓶颈,省人社厅出台措施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小微企业发展。明确规定,对小微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并组织开展岗前培训的,按规定给予培训费补贴,并适当提高培训费补贴标准;对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执行期限截止到2014年底。
鼓励高校毕业生创业,强化就业帮扶。对高校毕业生毕业两年内自主创业取得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从当地就业专项资金中给予每人3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助。
生产经营困难企业有望获得社保补贴
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对符合我省产业和环保政策的、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履行社会保险缴费义务的、生产经营暂时面临困难但有望恢复的企业,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和在岗培训资金支持。
在改进社保服务方面,省人社厅还提出优化社保经办流程。职工流动就业,可以先在新单位申请参保登记,后办理接续手续;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可直接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登记缴费。
加快社会保障卡发放工作,年内发放社会保障卡1100万张,持卡人数达到1650万。到“十二五”末,全省持卡人数达到4000万,全面应用到社会保障各业务领域,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覆盖范围达到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