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推出5方面硬措施保就业保民生
从11月1日起,省内求职者办理就业失业登记、享受就业失业政策不受户籍和地域限制
在曹妃甸区、渤海新区探索推行公务员聘任制和事业单位全员聘用制度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郭东)10月16日下午,省人社厅召开处级以上干部会议,传达贯彻全省着力改善发展环境、着力改善生态环境动员大会精神。河北省人社厅厅长张义珍表示,全省人社系统将围绕提高行政效能,在就业、社保、人才、人事、基础保障等5方面出台硬措施,助力改善发展环境。
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将设立高校毕业生就业专项资金和创业扶持资金,在社保、信贷、资金等方面对中小型微型企业招用择业期内申请就业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就业给予培训补贴和社保补贴。对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做到“四个同步”:即就业报到与求职登记、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就业见习同步,为毕业生提高就业创业指导、发布求职信息、就业见习、“一对一”重点推荐就业等七个方面的免费援助服务,确保高校毕业生不挑不拣72小时实现就业。
全面推行异地办理就业失业登记手续。从11月1日起,省内求职者办理就业失业登记、享受就业失业政策不受户籍和地域限制,在全省范围内均可办理。对有就业愿望的下岗失业人员,免费提供1次就业培训、3次职业介绍和1次职业指导服务。对农村初高中毕业生免费提供半年以上就业培训。
大力鼓励创业。将对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高校毕业生,取得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助。对高校毕业生自毕业之日起五年内创办企业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吸纳择业期内申请就业失业登记求职的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两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除享受社保补贴政策外,给予一次性奖励。
围绕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将出台扶持三项措施。对符合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要求的中小企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和在岗培训资金支持。降低中小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的门槛,参保企业人均工资低于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单位缴费基数按企业实际工资总额核定。以方便职工群众参保缴费为原则,优化社会保险管理规程。
稳步推进人才队伍建设,出台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强化人才服务、搭建聚才引智平台、加强人才载体建设等4项措施。围绕“两个举全省之力”重大战略部署,加大引才力度,年内举办“首届环首都绿色经济圈招才引智大会”;配合“百家院所校进河北”活动,举办沿海经济隆起带高层次人才洽谈会,吸纳各类高层次人才来冀创业发展。人才载体建设上,将研究制定重点行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开展新型企业学徒制试点,年内建成10家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10家技能大师工作室。
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进口、强化公职人员管理、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在曹妃甸区、渤海新区,探索推行公务员聘任制和事业单位全员聘用制度,在管委会相关工作人员中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和项目工资等灵活的薪酬制度,进一步激发两大增长极人才活力。
围绕基础保障工作,做好扩大社会保障卡应用范围和提高行政效能、服务水平两项工作。加快社会保障卡发放,年内发放社会保障卡1100万张,持卡人数达到1650万人。
此外,外国专家来冀工作许可、国(境)外人员来冀就业许可、人员调配审批手续齐全、资料完备、符合规定条件的,办理时限由10个工作日缩短到5个工作日;用人单位用工备案审核审批实现由5个工作日缩短到1个工作日。
【责任编辑:赵耀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