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一年供暖时。10月17日,张家口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结合我市集中供热、分散锅炉供热并存的实际,联合下发《关于做好主城区2012~2013年采暖期供热工作的意见》(简称《意见》),未雨绸谋,提前安排,确保城市供热安全运行,温暖千家万户。
启动采暖期天气联系会商机制
我市从2009年开始加快推进城市集中供热,逐渐减少和淘汰分散锅炉供热,越来越多的居民享受到了暖冬。截至目前,主城区总供热面积达到4384万平方米,其中大型集中供热面积2709万平方米,分散锅炉供热面积1675万平方米;中心城区总供热面积2921万平方米,大型集中供热面积2064万平方米,分散锅炉供热面积857万平方米;中心城区新增集中供热面积402万平方米,宣化区新增集中供热面积162万平方米,下花园区新增集中供热面积11万平方米。
从11月1日开始,我市正式进入冬季采暖期。为积极应对降温和寒冷天气影响,按照《意见》要求,各区政府、供热主管部门和供热企业必须要早安排部署、早储备原料、早培训员工、早维修调试、早完成工程、早协调沟通、早督促指导,做好供热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设备检修、管网维护、注水、设备调试、技术培训等前期保障工作落实到位。要做好冬季供热燃料储备工作,确保燃煤质量合格、储量充足,严防因燃煤问题而发生中断供热现象。
各供热企业10月20日前注水等各项准备工作必须结束,10月25日前锅炉完成烘炉工作,热力站完成冷运调试工作,全部具备随时升温条件。从10月20日起,市公用局与市气象部门启动采暖期天气联系会商机制,及时发布采暖期前的天气预报信息,当预测的连续5天室外平均气温低于5℃时,供热企业提前开栓供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