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喜兰(右)在玉田县检察院督办案件。 王巍摄
【代表档案】
郑喜兰,女,1965年8月出生,现任唐山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兼反渎职侵权局局长。从事检察工作19年来,先后荣获“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等荣誉称号。
河北日报记者 周远 河北日报通讯员 刘子珍
“对这两起渎职案件,你们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限,加快办案进度,确保办案质量,注重案件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近日,郑喜兰从唐山市专程赶到玉田县检察院,督办两起渎职案件,就加快审查案卷材料、撰写审查报告、提出量刑建议等事项提出具体要求。
对工作抓得紧而又紧,确保各项任务落实,是郑喜兰一贯的作风。她不仅自己惜时如金、忘我工作,而且随时督促工作人员。说起郑喜兰,检察干警谈到最多的是郑喜兰的工作日程表,她没有工作日、休息日之分,随时随地都可能交办工作。“不知有多少次,正值中午休息时间,她通知我去汇报案件。”唐山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综合处处长王喜来说。
郑喜兰对工作不仅抓得紧,而且标准高、要求严。在她分管的公诉、渎职侵权检察等工作领域内,不允许有丝毫敷衍,必须千方百计提高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