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省会秋季秸秆禁烧行动开始——
今日起石市禁烧秸秆
将设秸秆禁烧奖励专项资金;市区焚烧垃圾也不行
昨日,记者从石家庄市秸秆禁烧办公室获悉,石市下发秋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自9月15日起至11月25日,全市实行秋季秸秆禁烧,同时将设立秸秆禁烧奖励专项资金。
此次禁烧不只针对农作物秸秆,市区废品和垃圾也在监控之列。对于故意纵火,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刑事责任。
废品和垃圾也在监控之列
石市昨日公布的《2012年秋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下称《方案》)要求,禁烧期间,每个乡镇(办)都要在辖区主要路口、重点区域设立秸秆禁烧指挥部,24小时监控;节假日不间断,白天巡回督查,夜间设点督查;发现着火点,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方案》明确,机场周围、高速公路、国省干道、旅游道路两侧为监控重点,同时还要特别清查车辆不便通行的死边死角、县界边缘地带;对山区零散堆放在村内、路旁的秸秆,也将集中整顿。
此次禁烧不只针对农作物秸秆,市区废品和垃圾也在监控之列。禁烧期间,石市将对市区废品收购站点进行拉网式排查,对焚烧废品、垃圾者从重处罚、公开曝光。
故意纵火将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方案》,石市各县(市)、区政府将设立秸秆禁烧奖励专项资金,对秸秆禁烧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乡(镇)、村主要负责人实施奖励。有条件的地区,可推行秸秆禁烧保证金制度。市政府继续将秸秆禁烧工作列入对各县(市)、区年度环保目标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责任编辑:郭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