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燕赵都市报记者杨佳薇)昨日,记者从石家庄市医保医保中心获悉,2013年度石家庄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及续费工作将于9月1日正式开始,为避免出现缴费高峰,市医保中心相关负责人特别提醒,没有办理参保手续的居民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社区)办理参保手续;已参保居民可到市内任何一家河北银行营业所和36524营业点缴纳2013年度医保费。
记者了解到,2013年度城镇居民新参保居民直接办理社会保障卡。由于社会保障卡制卡周期为社区将申领表送至市社保卡中心后30天,2012年12月1日以后社区上交的社保卡申领表,在规定的30天内不能保证在2013年1月1日前领取到社会保障卡,因此而不能享受医保待遇责任自负,请参保居民提前申请,也请参保社区提前申报。
据悉,2013年度城镇居民新参保居民办理社保卡时,申领人(或其监护人)需携带身份证或户口页(如是特殊人群,还需同时携带退休证、失业证、残疾证、低保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所属社区申报居民医保和社保卡。七周岁以下的儿童办理社保卡不需要电子照片,可自行提供符合医保要求的纸质照片即可;七周岁以上的申领人需携带申领表到定点照相馆照相,由照相馆负责上传电子照片。
此外,石市医保中心提醒广大市民,往年缴费的高峰期多在11月份和12月份,请参保居民尽量避开缴费高峰,争取10月份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