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居民在居委会咨询办理居民医保(资料图片)摄/河北青年报记者王勇博
又到了一年一度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缴费的时候。记者昨日从石市医保中心获悉,2013年度居民参保及续费工作将于9月1日开始。今年的居民医保从参保人群、缴费金额、支付比例等都进行了调整。
哪些人可以参加居民医保呢?凡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籍且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非从业居民,或非本市常住户籍但常年在本市城镇(指乡镇级及以上政府所在地)就学或入托的中小学、学龄前儿童、婴幼儿,或本市行政区域内高校(科研院、所)大学生,均属于居民医保的参保对象。符合参保条件的农民工,也可以自愿参加居民医保。
今年起,社会保障卡将取代居民医保卡。由于制卡需要一定的周期,石市医保中心提醒参保和缴费居民应在11月底之前提前申请社保卡。2013年度新参保居民办理社保卡时,申领人(或其监护人)需携带身份证或户口页(如是特殊人群,还需同时携带退休证、失业证、残疾证、低保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所属社区申报社保卡。往年已经办理参保手续的居民,原居民医保卡将逐步更换为社保卡。
医保中心还提醒,往年缴费的高峰期多在11月份和12月份,请参保居民尽量避开缴费高峰,争取10月份之前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