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7月5日讯(河北日报记者段丽茜)省环保厅今日公布2012年第一批共13起省级挂牌督办环境违法案件,同时,对21家环境违法企业立案处罚,对11家存在环境问题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要求各地依法从严、从速处理,做到取缔关停到位、行政处罚到位、整治措施落实到位、超标排污费追缴到位。
此次挂牌督办的13起环境违法案件分别是:
一、辛集市东方热电有限公司环境违法案。该企业排污许可证到期未依法办理,无证排污;烟尘超标排放;欠缴排污费325万元。
二、河北四海发展实业有限公司环境违法案。该企业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超标排放水污染物,未足额缴纳排污费。
三、张家口长城化工厂(怀来)环境违法案。该企业生产DDT农药产生的约600吨危险废物废酸液长期贮存未处理。
四、中国耀华玻璃集团公司环境违法案。该企业500吨/天在线镀膜浮法玻璃生产线迁建项目及整体搬迁的600吨/天节能颜色浮法玻璃生产线项目未经批准擅自试生产,玻璃熔窑燃料由环评批复的重油改变为天然气,烟气脱硫设施未建设。
五、首秦龙汇矿业有限公司(青龙)环境违法案。该企业年产200万吨氧化球团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擅自变更建设地址,2010年2月擅自投入试生产。
【责任编辑:殷大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