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杨君娜)从石家庄市环保局获悉,截至3月26日,石家庄市在“保护蓝天碧水2012春季攻势专项行动”第一次集中行动中,共排查发现各种环境违法案件361起。
据介绍,排查发现的环境违法案件中,涉及水污染的案件33起、大气污染的案件147起、未办理环评和未执行“三同时”的案件 97起、“十五小”反弹的案件72起、固废污染的案件 4起。
井陉县环保局对240家违法企业进行了治理整顿,对其中194家违法企业进行了限期治理,停产治理企业5家,关停违法企业38家,并对 3家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栾城县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县范围内的小炼油、菌丝、污泥、氯化铵等晾晒场点进行了清理和依法取缔;正定县对14家小化工、小电镀、水洗车间等违法企业采取断电、拆除设备等措施,依法予以取缔;藁城市对29家违法企业依法进行了取缔,对4家无证无照废旧轮胎翻新厂及塑料颗粒厂进行了断电、清除生产原料等措施;元氏县对56家粉尘污染、搅拌站、石粉厂进行了责令停产和关停处理;行唐县对 23家、赞皇县对 16家、新乐市对10家小化工等无环评手续企业进行责令停产和关停等处理。
【责任编辑:孙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