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公共领域的网络谣言传播更容易生根,影响更大,性质更为恶劣,是打击网络谣言任务的重中之重。”专家认为,对于那些因社会焦虑情绪产生的网络谣言,除了对造谣者进行处罚外,应该考虑通过及时公布权威信息,支持民间科普网站组织讨论等方式来辟谣,在立法中应明确平台提供者信息审查的义务。
名人名企——多因哗众取宠或非法牟利
随着中国网民数量的增加,网络的舆论影响力也日渐增加,更多名人、名企因网络谣言的波及体会到了何谓“一日天堂”、“一日地狱”。
说起网络谣言的受害者,金庸“当仁不让”。
2010年12月6日19时30分左右,网络传出谣言称“武侠小说大师金庸先生逝世”。短短一个小时内,“金庸逝世”的消息在微博上转发数万次,讨论突破5万条,直到20时40分被辟谣后,还仍有不少网友向金庸先生“致哀”。
针对个人的网络谣言是“损人不利己“的行为,而为了商业目的,利用网络谣言而进行的非法炒作更会“两败俱伤”。
2010年7月14日,某企业“未来星”品牌经理与北京博思智奇公关顾问有限公司共同商讨炒作打击竞争对手“QQ星儿童奶”的相关事宜,并为此制定了网络攻击方案。其网络攻击手段大致包括:寻找网络写手撰写攻击帖子,并在近百个论坛上发帖炒作,联系点击量较高的个人博客博主撰写文章发表在博客上等,总计费用约28万元。这些网络文章称“深海鱼油不如地沟油”,此类产品有可能让儿童出现生长缓慢,诱导消费者抵制加入深海鱼油的“QQ星儿童奶”。整个网络炒作历时一个月,点击量最高的一个帖子点击数达20多万次。这一事件让广大网民对“网络水军”操纵网络舆论、颠倒是非有了更加清醒的认知。
“利用名人效应能够轻易便捷地达到非法目的是发布该类网络谣言的主要动机,不明真相的群众往往因好奇心理陷入早已设计好的圈套里,而打击商业对手的网络谣言则是巨大的商业利益在作祟。”专家建议,针对该类网络谣言,有关人士、单位和社会组织应该勇敢地“亮剑”,通过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利益。(河北日报记者记者王博 综合新华社、人民日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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