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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谣言 全球喊打
在世界大多数国家,宪法赋予公民言论自由的权利,但这并不意味着人们的言论无所约束。一旦影响他人正常生活,谣言制造者和传播者就会受到法律严惩。
法国法律明确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煽动社会动乱、煽动种族歧视、损害他人名誉、侵害他人隐私、鼓动和推介反社会道德(例如推介自杀方法等)、不实广告宣传等行为均要受到法律制裁,最高可被判处3年徒刑和4.5万欧元的罚款。
据纽约资深律师黄晓夫介绍,在美国,即便不知道诽谤者姓名,受害者同样可以向法庭提起诉讼,法庭则有权要求网络公司根据IP地址提供被告的通讯记录。如果经裁决确属诽谤言论,原告可以要求法庭发出禁令,要求被告和网站不得继续发表诽谤言论,撤销已经发表的诽谤言论,否则将追究其刑事责任。此外,对于涉及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的网络言论,美国国土安全部、联邦调查局等部门的网络监管机构可依法调查。
《德国刑法典》第276条明文规定,凡是明知传闻有误、并会在广大人群范围内产生不安、由此危害公共秩序,还有意散布者,应被处以最高6个月监禁或罚款。如果这一行为造成多人死亡,违法者应受到最高5年监禁的处罚。
虽然各国纷纷出台法律,对传播网络谣言的行为加以惩处,但与此同时,立法争议及可操作性等问题随之而来。在这种情况下,网络监管、网民自律已成为相关法律的重要补充。
美国国防部、国土安全部、联邦调查局等部门均设有网络安全监管机构。奥巴马担任总统后,成立了白宫网络安全办公室。美国联邦政府多个部门则通过设立社交网络监控中心等措施,对网络论坛、博客、留言板等进行常规监控。
泰国政府近年来加大了网络信息监管的投入和力度。泰国国防部、信息与通讯技术部、文化部、内政部等部门相继成立网络监管机构,对网络谣言和不良网站进行隔离、删除和关闭。
在制止网络谣言方面,墨西哥政府部门选择的方法是及时公开、公布信息。除总统卡尔德龙、墨西哥城市长马塞洛·埃布拉德外,墨西哥政府内阁各部门及部长也都拥有自己的“推特”或“脸谱”账号,利用网络平台第一时间发布消息,解疑释惑,以正视听。
面对网络谣言,不少国家的媒体和民众也加入打击的行列。法国主流媒体有不成文的“行规”,即不传播谣言。如果有不能确定的热点事件,一定要公开消息来源,没有消息来源决不刊发传播,以免承担法律责任。
而在美国,网络谣言的泛滥催生了一批“辟谣网站”,有的不乏政治团体背景,有的自称民间独立团体,其主要功能都是针对广泛流传的不实消息加以澄清。(文/据新华社电)
【责任编辑:孙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