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都市报冀东版记者刘国成
利用刻刀、锯条、啤酒瓶盖等简单工具伪造国家机关印章,母子俩两年时间内制贩各种假证200余本,近日,秦皇岛市海港区检察院以涉嫌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罪,依法依法对曾某、李某批准逮捕。
2012年2月1日,山海关铁路警方查获一名使用假铁路工作证的乘客。据此线索,警方展开深入侦查,并于当日上午,在海港区一报亭附近将正在贩卖假证的曾某、李某母子二人当场抓获。
后经办案人员了解,从2010年初开始,曾某与其儿子李某在海港区东华里小区一出租屋内,用刻刀、锯条、啤酒瓶盖等工具,先后伪造各类国家机关印章62枚,并陆续伪造了各式各样的假证件,包括工作证、房产证、学生证、乘车证等。伪造证件后,他们坚持“自制自销”的原则,通过发小广告等方式联系买主,购买假证者按照小广告上的联系电话与曾某联系,曾某母子二人按照买主的要求做好假证后,通常在海港区东华里卫校旁一报亭附近交易,以每个假证200元的价格,从2010年初至2012年2月的两年时间内,共出售假证200余本。2012年3月8日,秦皇岛市海港区检察院以涉嫌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罪,依法依法对曾某、李某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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