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张宇红、马国胜)近日,笔者从秦皇岛市开发区管委获悉,目前,该开发区完成了烈士子女定期生活补助统计、初审、核查、建档等工作,今后,开发区部分烈士子女将享受每人每月130元的补助,并且实施动态管理,让符合条件人员最大限度享受优惠政策。
据介绍,发放对象范围为18周岁以前没有享受过定期抚恤金待遇,现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烈士子女和建国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的子女。通过初步核查认定,全区有13人符合条件。其生活补助起始时间为:2011年年满60周岁的,从当年7月1日起享受补助;2012年及以后满60周岁的,从当年1月1日起享受补助;具有双重或多重身份的优抚对象,其抚恤金或补助金,按标准最高的一种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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