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底河北省城市街面无流浪儿
河北新闻网
2011-11-05 08:36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任编辑: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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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新闻网讯(燕赵都市报记者刘红)记者从11月4日河北全省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及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会议上获悉,河北省将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严厉打击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从中牟利的行为。近期,河北省还将在全省范围内联合开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活动。

    据介绍,由成年人携带未成年人乞讨的,公安机关将进行调查甄别,有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牟利的,要从严从重打击;对由监护人携带未成年人流浪乞讨的,要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来历不明的流浪乞讨和被迫从事犯罪活动的未成年人,一律采集生物检材,检验后录入全国打拐DNA信息库对比,及时发现、解救被拐未成年人。至“十二五”末,河北省将在60个县(市)建立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每个机构设计床位30至50张。完善设区市、县(市、区)、乡镇、村四级流浪未成年人救助管理网络,乡镇和街道办事处要明确机构和人员负责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救助管理机构要配备心理辅导和特殊教育专业人员。“接送流浪孩子回家”活动,由省民政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厅联合开展,旨在加强对流浪未成年人的主动救助,帮助他们顺利返乡。有发现流浪未成年人需要救助的,可直接拨打省民政厅热线电话或有关设区市热线电话。省民政厅救助管理监督热线电话:0311-88615566。各设区市救助管理站救助热线电话分别为:石家庄0311-87064284,保定0312-2112447,张家口0313-2012903,承德0314-2180980,唐山0315-2037110,廊坊0316-6082523,沧州0317-3501858,衡水0318-2312872,邢台0319-7611959,邯郸0310-8139787,秦皇岛0335-2868291。对于寻找不到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流浪未成年人,将安置在社会福利机构。通过该项活动,力争到2012年底基本实现城市街面无流浪未成年人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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