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将严厉打击胁迫流浪儿童乞讨等行为
河北新闻网11月4日讯(河北日报记者四建磊)从今天召开的河北省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暨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会议上获悉,河北省将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严厉打击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从中牟利的行为。
据介绍,由成年人携带未成年人乞讨的,公安机关将进行调查甄别,有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牟利的,要从严从重打击;对由监护人携带未成年人流浪乞讨的,要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来历不明的流浪乞讨和被迫从事犯罪活动的未成年人,一律采集生物检材,检验后录入全国打拐DNA信息库对比,及时发现、解救被拐未成年人。
“十二五”时期,河北省将加大对流浪未成年人的保护救助力度。至“十二五”末,将在60个县(市)建立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每个救助保护机构设计床位30至50张。完善设区市、县(市、区)、乡镇、村四级流浪未成年人救助管理网络,乡镇和街道办事处要明确机构和人员负责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流浪未成年人救助管理机构要配备心理辅导和特殊教育专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