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四建磊)从河北省民政厅获悉,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流浪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我省年底前将在全省11个设区市和高碑店市、昌黎县各建成一所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据介绍,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集救助保护、心理辅导、行为矫治、教育培训等功能于一体,旨在切实保障流浪未成年人的基本生活。这13所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总投资达9205万元。目前,廊坊、秦皇岛两市的救助保护中心已投入使用,石家庄、衡水、邯郸、唐山、昌黎的救助保护中心主体工程已完工,其余地区正在紧张建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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