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配套费”一事,李先生介绍说,今年4月,柳林铺让他们这些当年从柳林铺购房的外地人,每户补交1000多元/平方米的“配套费”,即供电、供水、供暖、小区绿化、公用照明系统等费用,他们觉得不合理,曾向本报投诉,律师和相关部门都表示该项收费无法律依据,柳林铺村无权收取该费用。(详见本报今年4月14日报道)“我们多数人都没交,现在取暖费要差别对待,显然是想让我们交配套费!”另一位外来购房者无奈地说。
物业:
按自备锅炉成本收费
对此,该小区物业负责人告诉记者,该小区共有住宅楼20多栋,900多住户,其中外来购房者约为100多户。2003年,这些外来购房者交纳的房款,只是单纯的房屋价格,不包括小区绿化、照明、供暖等配套设施的费用,所以才让他们补交“配套费”。只有补交了“配套费”,待遇就可以与本村村民一样。
“他们(外来户)不能只讲索取,不做贡献吧?”该负责人说,这些年,他们小区一直采取自备锅炉取暖,向所有住户收取的取暖费也一直不高于石市的标准。然而,这两年,煤炭价格持续上涨,按照22元/平方米收费,他们已是连年亏本。为此,今冬针对没有交纳“配套费”的外来购房者,取暖费才上调至32元/平方米。“这个标准是经过成本核算的,包括燃煤费、人工费、水电费、锅炉损耗等。因此,收费标准合情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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