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日报讯(记者孙丰、牛四光,通讯员关立国)记者从市地税局获悉,从9月1日起,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将全面实施,个税计税免征额将由目前2000元调整为3500元,届时承德市将有8.3万人不用再缴纳个人所得税。
1994年以来,《个人所得税法》先后经历了多次修订,这次是第5次修改。本次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主要目的在于减轻中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并通过调整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税率和扩大税率级距来实现。比照此前的个税政策,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主要从四方面进行了修订:一是工薪所得扣除标准由2000元提高到3500元;二是工薪所得税率结构由9级调整为7级;三是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率级距调整;四是个税纳税期限由7天改为15天。
据记者了解,新个税法和实施条例在9月1日起施行。实施后,对我市普通职工来说,最大的变化在于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标准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500元。3500元指的是扣除“三险一金”后的到手工资,实际上,工资收入在4000元左右的职工大多能免交个税,届时全市将有8.3万人不用再缴纳个人所得税。另外,我市享受新个税法的人群不仅是工薪人员,承包承租经营者以及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自然人投资者也可享受3500元/月的减除费用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