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物品涉案价值超百万元
本报讯(记者蔡艳荣 通讯员周云云)专门在夜间尾随公路上行驶的货车,借助专门工具扒上行驶的货车车厢,盗窃车上财物——— 2月15日记者从藁城市法院获悉,该院日前刚刚审结了这起藁城市有史以来最大的团伙盗窃案,涉案物品包括棉纱,珍贵的纪念银条、银币、集邮册,大包大包的牛皮等,涉案金额高达106.2846万元,几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了3年至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开着货车尾随集装厢盗窃
河南的李某与梁某是同乡,现在梁某落户藁城。为了谋划多赚些钱,两人盯上了夜晚行驶的货车,并找来5名帮手。
2010年5月26日凌晨2时许,趁着天色黑,李某带着梁某等7人,驾驶着一辆货车,在正无公路藁城至无极路段尾随上一辆白色集装厢货车。等货车靠近集装厢后,梁某与张某配合用特制压力钳将集装厢锁子剪断,打开集装厢车门。随后,张某敏捷地跳上行驶的集装厢车将车内棉纱21包,递给同伙。这些面纱经藁城市涉案物品价格鉴定中心价格鉴定价值12075元。
■涉案物品价值106万多
事后,梁某等人尾随另一辆货车,用上述同样的手段,盗得“荣耀世博”彩色纪念银条、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52本、共和国成立60周年纪念银币、情系玉树大爱无疆集邮册2套、上海世博园集邮册1套等物品,总价值6.4158万元。盗窃成功后将物品放到梁某家,后由李某联系将盗得的物品部分出售,赃款7人分得后挥霍。
归案后,梁某交代,该团伙在2010年3月还曾疯狂作案4次。在正无路用同样的方法,尾随一辆货车盗窃牛皮48包,价值45万多元。在307国道辛集路段以同样方法盗窃两辆货车,盗窃牛皮74包,价值53万多元。每盗窃所得的物品均存放于梁某家,随后由李某再联系河南的老乡田某让其低价出售,所得赃款几人均分。“那些被害车辆的司机大多没知觉,只有个别人在案发时觉得车开起来有些沉。”据法官介绍,该团伙作案手段罕见,涉案金额合计高达106.2846万元,是藁城法院有史以来审理的案值最高的盗窃案。由于李某曾在其他地方作案多起,因此对李某另案处理。
■涉案人员最长被判15年有期徒刑
藁城市法院经审理认为,罪犯梁某、张某等7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罪犯田某明知是赃物而予以销售,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均应依法惩处。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判处梁某犯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罚金200万元,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对于张某等其他几名罪犯,因各自所参与的盗窃次数不同,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至15年不等,并处200至15万元不等的罚金,剥夺政治权利4年至2年。
负责销赃的罪犯田某则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罚金40万元。
【责任编辑:李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