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实施住房保障三年安居工程

   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建筑面积50平方米以下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应保尽保;

   设区市3000平方米以上集中成片棚户区基本完成改造任务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马朝丽)为增强保障能力,从今年起,河北省决定实施住房保障三年安居工程,建立以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为主的保障体系,对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建筑面积50平方米以下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应保尽保,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群体住房条件明显改善。设区市3000平方米以上集中成片棚户区(含城市、工矿、煤矿、林业、垦区棚户区)基本完成改造任务。

未来三年,各市每年建设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套数将达到当地上年度城镇家庭户数的2%以上,其中设区市市区不低于2.5%、县(市)城不低于1%。政府拥有产权的住房达到当年新增保障性住房的1/3以上。同时,集中建设向农民工出租的公共租赁住房、集体宿舍。首都周边县(市)将有计划、高水准推进“人才家园”建设。

【责任编辑:赵耀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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