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房托起安居梦——河北省保障性住房建设调查

    2010年,“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棚户区改造”等成为高频词,不仅说明百姓对“住有所居”的殷切期盼,也折射出各级政府越来越重视保障性住房建设。

    未来几年,河北省将出台哪些措施“给力”保障性住房建设?哪些群体将获益?

    从租房到购房——

    河北省构建四个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

    郭增培今年25岁,2009年毕业后在石家庄一家网站工作,至今仍未购房。他说,现在住房保障体系越来越完善,年轻人不必墨守成规,非得买房住,也可以租房住。听说我省在2010年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他表示:“将来,如果钱不够买房,我会选择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对此,河北经贸大学金融学院教授王重润表示赞同,买房应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量力而为。他说,关于住房,原来大家的消费观念是“人人有房产”,这样的消费观并不合理。

    据了解,在发达国家,普通民众也面临着高房价问题,一些刚工作的年轻人无力购房,租房就成为了常态。据统计,目前,美国的80后拥有住房的不到四成;英国2008年至2009年,有近32%的家庭靠租房解决住房问题;目前,德国近6成居民选择租房;日本买房结婚的夫妇比例仅为14.3%。

    王重润说,发达国家的年轻人由于工作和收入都不稳定,一般采取租房。这与这些国家完善的保障体系有关。

    目前,河北省住房保障体系日趋完善,共构建了四个层次的体系。河北省住建厅住房保障处处长封刚介绍,第一个是廉租住房,解决城市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困难;第二个是公共租赁住房,解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有稳定收入的外来务工人员等“夹心层”群体的阶段性住房困难;第三个是经济适用住房,主要是让有一定支付能力的城市低收入群体能够买得起房;第四个是限价商品房,我省正在积极研究政策,组织进行试点。除此之外,通过各类棚户区改造,解决居民的住房困难问题。

    王重润表示,消费者要树立从租到买、从小到大的梯度消费观念。“一些刚毕业的学生或者中低收入者,应该理顺消费观念,根据个人情况选择购房模式,或租房或买房,逐步实现‘住有所居’。”

【责任编辑:赵耀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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