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测评。
1、笔试。笔试以《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选拔职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法,百分制。笔试成绩及时公布。笔试成绩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4:1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
2、面试。对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持相关有效证件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与选拔职位的相匹配性,包括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应变和自我控制、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采用半结构化面谈法,百分制。面试成绩及时公布。
3、履历评价。根据应试者提供的材料,组织进行履历评价,判断其与选拔职位的相适应性。
按照笔试成绩占 40%,面试成绩占50%,履历评价成绩占10%的比例进行成绩合成,计算综合成绩。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排序结果及时公布。
【责任编辑:赵耀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