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出台《河北省校园招聘会管理暂行办法》
不向毕业生收取入场费、不向用人单位收取摊位费
河北新闻网12月29日讯(河北日报记者仝静海)为加强河北省校园招聘会管理,推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规范化建设,日前,河北省出台了《河北省校园招聘会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明确要求,河北省各高校举办招聘会必须双向免费,不向毕业生收取入场费,不向用人单位收取摊位费。此外,参加毕业生超过5000人或参会单位超过200家的招聘会,举办前需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
院校应对用人单位做好资格审核
办法中明确要求,参加校园招聘会的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直接用人权。法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或者办事机构等不具有直接用人权的机构,若进入招聘会现场则须出具上级单位同意或授权其公开招聘的证明文件,并在招聘会现场设置相关情况说明。
举办校园招聘会的院校,须通过审查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有关证明文件以及法人委托书、招聘简章等有关材料,对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审核。
招聘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向毕业生收费
办法要求,进入院校招聘会的用人单位,必须如实公布单位名称、地址、拟招聘人才的岗位、数量、条件、待遇等信息,并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等。招聘单位不得侵犯求职毕业生的合法权益或者以不正当手段招聘毕业生,不得以招聘为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以任何名义向毕业生收取任何费用或要求毕业生以其财产、证件作抵押。此外,
招聘单位应妥善保管、处理应聘毕业生的求职材料,未经求职毕业生个人同意,不得发布、泄露求职毕业生的资料和信息。
【责任编辑:刘雪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