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五保对象是社会救助的另一主要群体。为提高保障水平,河北省明确五保供养工作的资金来源。2008年,省民政厅与省财政厅联合下发文件,要求将一般转移支付和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中含有的五保供养资金单列出来,目前按照集中供养每人每年1500元、分散供养每人每年1300元标准下达各地,超出部分由当地财政足额安排。扶持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河北省明确要求,省、市、县采取以奖代补形式引导各地全面改革五保供养服务机构乡建乡管模式,全面推进中心型和区域型五保供养机构建设。近3年来,全省投入建设资金30多亿元,建成县建县管的五保供养服务机构553所,正在改扩建新建中的五保供养服务机构100多所,全部投入使用后全省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总床位数将达到15.2万张,集中供养能力达到60%,比2007年提高45%。全省五保对象5年增加9.3万人,达到25.6万人,集中供养标准和分散供养标准由2006年的1896元、1439元提高到2367元、1725元。为整合资源、优化服务,河北省于2009年在全国率先启动敬老院、光荣院、社会福利院“三院合一”建设工作,截至今年第二季度,已有128所“三院合一”型民政事业服务中心投入使用,较去年新增64所,年底前有望实现每县一所的任务目标。“十二五”期间河北省将把低保工作的重点放在提水平、保公平、解难题上。”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处长刘礼宪说。河北省将进一步加大民生投入力度,完善救助标准和全国同步的自然增长机制,缩小贫富差距;打造阳光低保,促进社会公平,河北省将扩大低保的普惠范围,提高低保覆盖率,实现低保对象应保尽保;加速构建综合性社会救助体系,扩大医疗救助范围,简化医疗报销程序,解决低保对象最关心、最实际、最重要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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