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霍晓丽)秦皇岛市委研究室丛民建议,应把解决农村环境卫生问题,作为今后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抓手,推行城乡一体化环境卫生管理,促进农村环境卫生的彻底改善。
丛民提出,要将农村环境卫生纳入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在管理范围上,通过制订完善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和作业质量标准,按照城市标准对农村环境卫生进行管理。在管理手段上,以城管部门为牵头单位,协调各级政府通过摸底调查,对全省各县区和乡镇村做出保洁区域作业图,制定保洁作业招投标方案。应积极探索不同的保洁形式,通过经济手段和市场行为管理环境卫生,使镇村由责任单位转变为检查考核单位。在运行费用上,省市县区财政要按一定比例拨付专项管理经费列入预算,共同承担乡村环卫硬件设施建设投入。农村的日常环卫清扫保洁、运输和维护费用由县区、乡镇、村和农户按一定比例共同承担。在运转程序上,推行村级保洁分类、集中存放、专人负责、群众监督,镇级收集清运,建立转运站,县区统一运输,集中填埋或焚烧,尽快实施无害化处理,最终实现资源化利用的运转机制。
明确农村环境卫生管理责任主体。由城管或建设部门牵头,将相关保洁职责、经费集中落实到县区和各乡镇,实行属地管理。要建立以镇为管理主体、县区环卫部门督导的统管模式,对所辖村的街巷、公路、河道、村庄卫生保洁实行统一管理,解决各村环境卫生建设不平衡状况。要建立健全乡镇、村两级环境卫生保洁和巡查制度,村级设卫生管理小组和监督员,并按比例配备一定数量的保洁人员和必要的清扫工具。各市县区和乡镇每年都应逐村签订环卫管理责任书,对各村环卫质量提出定量要求,年终总评验收,并作为文明村、卫生先进村创建考核的依据。各村也应通过签订协议承包给个人或雇佣清洁人员等方式,分段管理、责任到人,建立起规范的质量检查制度和考核奖惩办法。
【责任编辑:郭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