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石家庄市国税局获悉,今日起石市将全面开展普通发票换版工作。2010年11月25日至12月31日为过渡期,在过渡期内新、旧版普通发票可以同时使用。自2011年1月1日起,全面使用新版普通发票。另据悉,跟市民生活关系更密切的地税发票换版工作也在同时进行。
■新版发票今日开始启用(河北青年报记者张雅琳/摄)
新规定
新版发票为7种
据了解,石市新版普通发票选择并设置为7种。
1.省国税局通用机打发票(A),适用商业、工业、加工修理修配行业。
2.省国税局通用机打发票(B),适用商业、工业、加工修理修配行业。
3.省国税局通用机打发票(C),适用税务机关代开、收购业、商业、工业、加工修理修配行业。
4.省国税局通用机打发票(D),适用出口、商业、工业、加工修理修配业。
5.省国税局通用手工发票(E),适用开票金额较小,不具备使用电脑开票条件的纳税人。
6.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暂保留票种),适用从事机动车零售业务(不包括销售旧机动车)单位和个人。
7.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暂保留票种),适用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交易的经销企业、二手车拍卖的拍卖公司。
【责任编辑:孙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