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建议:按照其他省市经验,加强医保机构与医疗机构之间的联系,在报销过程中消除犯罪空间。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牛海英)11月15日,记者在石家庄一些大型医疗机构采访时看到,在一些医院的墙上、厕所等地,都可以看到“办大额假发票”之类的字样。医院的名气越高、规模越大,此类小广告的数量越多,甚至还有人在轻声招呼“要发票吗?”。“用伪造的医疗机构收费单据骗取医疗保险机构的报销费用,此类犯罪在我省已经发生多起。”省公安厅经侦总队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医疗保险、新农合报销机构与异地医疗机构之间很少联网,对于患者住院花费情况只能依据收费单据。一些人使用假收据开具大额医疗费用支出,甚至出现了“住院还挣钱”的现象。
防伪水平不高、伪造技术门槛低,是此类屡打不绝的直接原因。9月20日,邢台市平乡县警方破获一起全国罕见的制售假发票大案,在堆积如山的大量假发票中,还发现了8000余份伪造的医疗机构收费单据。记者在现场看到,“赝品”与“真品”肉眼几乎看不出什么差别。
今年7月15日,石家庄警方打掉一个专门制贩医院假发票的“专业”窝点,发现其作案不过是电脑、打印机以及一个很简单的编码器。就是这样一个作坊式窝点,半年就开出百余份、总面额90余万元的“医院发票”,几乎涵盖了省会各大医院,其中最大一笔总金额达12万余元。“此类犯罪看似损害的是国家财产,其实和每个百姓切身利益攸关。”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有关人士表示,为了保障民生,我省近年来投入大量经费用于加强医疗保障特别是新农合事业。一些人通过假收据套取、骗取的方式非法获利,给医保基金安全和长远健康发展带来隐患,更可能让那些真正需要医疗保障的群众面临“无钱可报”的窘境。
按照我国法律相关规定,使用伪造票据骗取保费,不仅要追回所骗取的费用,还要进行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但是一些办案人员表示,此类犯罪行为属于近年来出现的新型犯罪。一些地方税务机关认为,医疗机构收费单据不是发票,不属于税务机关负责查处打击的范围,不便参与;一些医疗机构感觉这类事情与自己无关,不愿参与,甚至对本单位院内的相关小广告都视而不见。没有相关部门的配合、参与,公安机关在案件预防、犯罪行为认定、移送起诉等方面都受到一定影响。
严厉打击只能遏制犯罪,只有从源头上解决问题,才能彻底消除此类犯罪的生存空间。有关人士建议,加强打击的同时,建议党委、政府及时协调相关部门,明确各自责任,组织联合执法加强打击;医疗机构应提高相关单据的防伪水平,发现小广告后及时报案、清理,对进入医疗机构张贴小广告、买卖相关票据的不法人员进行清理、打击。根本的措施是:参考其他省市成功经验,加强医保机构与医疗机构之间的联系或联网,在报销过程中加强鉴定甄别,消除此类犯罪的空间。
【责任编辑:孙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