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燕赵都市报记者刘涛)11月3日,一男子为更换房产本姓名,持与户口本姓名不同的假身份证到新华分局天苑派出所,要求出具身份一致的证明信,被民警识破,并受到处罚。
11月3日10时许,一名男子持户口本、身份证来到新华分局天苑派出所户籍室,要求户籍警开具一份身份证明。民警经过仔细询问得知:此人王某(男,51岁,本市人)户口本与身份证姓名不一致,他要求派出所开具二证为同一人的证明信,并且多次强调是派出所把他身份证信息给弄错了。
户籍警立时心生疑问:“他的户口本与二代身份证怎么会出现两个名字呢?如果他本人没有变更过姓名的话,二代身份证就不可能出现这样的错误,哪的问题呢?”想到此,民警又仔细对王先生本人所持的身份证、户口本进行核查,发现身份证是伪造的。为弄清事情原委,民警并未动声色,而是耐心对王某进行询问,王某终于说出实情。
原来,几年前,他在办理房产证时,不小心将姓名中间一个字错写成音同、字不同的另外一个字,当时自己也没在意,而现在想变更房产本上的姓名,房管局不予受理,几经思量便想出了办个假身份证,到派出所骗取证明信的主意,没想到被识破。根据有关规定,王某的行为也受到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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