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一男子为更换房产本姓名,持与户口本姓名不同的假身份证到石家庄新华公安分局天苑派出所,要求出具证明信,结果被民警识破,并受到处罚。
11月3日10时许,一名男子持户口本、身份证来到新华公安分局天苑派出所户籍室,要求户籍警开具一份身份证明。民警经过仔细询问得知:当事人王某(化名,男,51岁,本市人)户口本与身份证姓名不一致,他要求派出所开具二证为同一人的证明信,并且多次强调是派出所把他身份证信息给弄错了。户籍警心生疑问:“如果他本人没有变更过姓名的话,二代身份证不可能出现这样的错误!”经仔细查看,民警发现王某所持身份证是伪造的。
原来,几年前,王某在办理房产证时,不小心将姓名中间一个字错写成音同字不同的另外一个字,当时自己也没太在意,而现在想变更房产本上的姓名,却拿不出任何凭证,房管局不予受理,几经思量便想出了办个假身份证到派出所骗取证明信的主意,没想到被识破。根据有关规定,王某的行为受到了相应的处罚。(记者董世杰 通讯员解伶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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