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特困家庭得大病可申请红会救助

    沧州晚报讯(记者庞维双)11月1日,记者从沧州市红十字会获悉,大病救助活动正在进行中,目前已申报近200人,11月15日截止申报。患有大病的特困家庭需尽快到当地红十字会申报,咨询电话:3132693。

    据介绍,为拓宽社会救助范围,缓解沧州市城乡特困群众就医难问题,今年,市红十字会联合卫生、人社和民政部门出台了《沧州市城乡特困群众大病医疗救助管理办法》,救助全市患有先天性心脏病(手术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溶血性贫血、恶性肿瘤(手术治疗)等特困患者。患有以上大病的特困患者可持相关贫困证明等材料到当地红十字会报名申请。

    据悉,经审核后,市县两级实行分级别、分阶段按比例救助。其中,县(市、区)红十字会救助为:患者在得到新农合、城镇医保报免补偿后,个人全年负担住院医疗费用仍超过2万元,超出部分不足5万的,按10%比例救助;超出部分在5万元以上的,按20%比例救助,每人每年救助最高不超过2万元。市红十字会救助为:患者在得到新农合、城镇医保报免补偿和县级红十字会救助后,个人全年负担住院医疗费用仍超过12万元,超出部分按20%比例救助,每人每年救助最高不超过3万元。救助款全部来自于2010年全市的红十字“博爱一日捐”活动。

【责任编辑:王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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