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燕赵都市报冀东版记者闫漪)记者27日获悉,从2010年冬季取暖期开始,唐山市企业退休人员冬季取暖补贴按640元的标准,由原来的一次性发放改为按取暖期逐月列入养老金发放。唐山市冬季取暖期为当年的11月15日至下一年度3月15日。
企业退休人员在发放当年11月、下一年度3月份养老金时,取暖补贴按每月80元发放;在发放当年度12月、下年度1、2月份养老金时,取暖补贴按每月160元发放。
对取暖期内新增退休人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从本人纳入养老保险统筹且领取养老金当月起,开始按月发放取暖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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