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通讯员王金玉 记者解丽达)随着气温逐渐变冷,廊坊市加快了供热准备工作,并规定,居民提前缴纳取暖费可享受一定幅度的优惠。
从廊坊市热力总公司了解到,为避免出现去年居民在供暖前集中缴费不方便的现象,他们今年出台了优惠政策,鼓励居民在10月底前缴纳取暖费用。按照相关规定,今年该市仍然按照去年的收费标准收取取暖费,10月底前缴纳取暖费的居民,供热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的可享受50元的优惠,100平方米以下的可享受30元的优惠。
同时规定,在供暖试运行期间,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用户需在供热开始前按照面积全额缴纳取暖费,待供暖结束后,根据居民实际使用的供热量来核算居民应缴纳的费用,采取“多退少不补”的原则退还居民多缴纳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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