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燕赵都市报记者 刘国成 通讯员 汪学文、王津)一群20出头的同乡小青年,外出来秦打工,怕吃苦又嫌赚钱少,整天游手好闲,钱花光了,就想到了一条来钱快的捷径—抢。近日落网的7人均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2009年8月,一个9人抢劫团伙初步形成,他们窜至港城各大景点、公园,进行抢劫,并屡屡得手。尝到甜头后,抢劫团伙的几人更是嚣张,他们常常是四五人一伙,确定目标后,直接将被害人围在中间,直言“借钱花”,随即便搜取身上的现金、手机、购物卡等物品,如有银行卡的,便逼问出密码,提取现金,如有反抗轻则拳打脚踢,重则伤残。2009年10月间,团伙的主要成员齐某、刘某某、张某等三人经谋划,把目标投向了迁安,持刀抢劫被害人“中华”轿车一辆、手机一部以及现金260元。
2009年8月至11月短短三个月的时间里,该团伙疯狂作案,共抢劫20余次,劫取现金、银行卡及购物卡等物品,共计价值人民币10万余元。2009年11月9日,根据报案人提供的线索,公安侦查人员将犯罪嫌疑人锁定在张某身上,并在他的老家青龙满族自治县将其抓获。经审讯,张某对抢劫作案的事实供认不讳并交代同伙齐某、刘某某等人正在某网吧上网的事实,公安人员立即赶往该网吧将齐某、刘某某等人抓获。
目前,该9人团伙已有7人归案。今年7月初,该案经海港区人民法院审理,落网7人均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余2人在逃,警方正在缉捕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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