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批河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公布 145个地方和单位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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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公布
145个地方和单位入选
河北日报讯(记者孙青)在2月1日举行的全省民委主任会议上,河北省民委公布145个地方和单位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并为示范区示范单位代表授牌。
据了解,2023年省民委着力打造长城、大运河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带,全面推进“两带多节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全省8个地方和单位获命名第十一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创历史新高。同时,河北省3地入选全国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示范试点项目,占试点总数1/6,居全国第一。
此次经各地推荐、实地考察、严格评审、网上公示等环节,张家口市沽源县大二号回族乡等19个地方被命名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石家庄市长安区河东街道建华第四社区等126个单位获命名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接下来,河北省将重点建设一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基地、创作一批反映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文艺作品,打造更优质文化认同平台和助力发展平台,推动全省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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