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海关制定21条措施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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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日报讯(记者苑立立)1月16日,石家庄海关制定《石家庄海关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21条措施》,围绕“支持京津冀区域高水平对外开放”“促进京津冀区域重点行业产业发展”“推动京津冀区域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个方面持续发力,更好支持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
“措施将进一步优化京津冀地区企业进出口环节流程,推动打造‘三关如一关’的协同发展新局面,对于提振经营主体信心、孕育新动能、激发新活力等有重要催化作用。”石家庄海关副关长石金峰说。
打造全国对外开放高地。具体来说,包括推进京津冀三关间“保税展示交易异地监管模式”落地实施,支持大兴机场综合保税区二期建设及验收相关工作。同时,深化京津冀区域国际邮件业务健康发展,推动对外开放前沿政策措施和具有前瞻性的创新试点示范项目尽快在雄安新区落地,并打造石家庄国际陆港开放型陆港枢纽和京津冀中欧班列集结中心。
聚焦协同创新与产业协作。鼓励符合税收优惠政策的北京生物医药企业向雄安新区疏解转移,对能源进口重点企业在原材料、生产设备、关键零部件等重点物资通关进口方面开辟绿色通道,支持唐山港大宗商品储备基地建设。突出河北区位优势和海运便利条件,制定海关支持打造临港产业强省“9+X”政策体系和具体行动方案。全面开展跨境电商9810模式海外仓备案无纸化,实现“一地备案,全国通用”。
大力支持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包括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新评价,主动对接国际标准和通行规则,协同推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帮扶企业充分运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等自贸协定原产地享惠政策,结合数据特点加强京津冀区域统计分析和监测水平,共享京津冀三关已出台的海关监管和承接政策,实现助企政策和业务条线的无缝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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