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荣获“中华诗词之市”称号
来自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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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华诗词学会授予定州市为“中华诗词之市”荣誉称号,同时授予定州市东亭镇“中华诗词之镇”,定州市中心实验小学、定州中学为“中华诗教示范学校”,庞村镇西坂村为“中华诗教示范单位”。
“诗词之市”创建以来,定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创建诗词之市的实施方案》,按照“党委重视、政府行为、群众参与、社会效果”的总体要求,把诗词之市创建作为文化强市建设的引领工程,做到了“六个纳入”,坚持有组织、有队伍、有场所、有平台、有章程、有机制、有档案、有效果、有氛围的“八有”标准,扎实推进诗词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机关、进景区、进农村“六进”工作,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诗词文化,营造定州诗词创作浓厚氛围,壮大定州诗词创作骨干队伍,提升定州诗词创作推广水平,涵养定州诗词原创鉴赏能力,优化清新厚重诗词文化环境,打造定州优秀传统文化新名片。
今年8月27日至29日,定州市接受了中华诗词学会的现场检查验收。(记者刘子祎、通讯员于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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