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邢台3地启用电警抓拍
最新公告!邢台3地启用电警抓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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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尧县
隆尧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交通技术设备的公告
为加强道路秩序管理,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提高道路的通行能力,推进文明城市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部《非现场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操作流程》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对即将启用监控抓拍点位予以公告,具体位置:
一、启用电警抓拍点位:
1、S327与滏阳街交叉口北向南
2、太行路酒厂西向东
3、太行路与昭庆街
上述点位抓拍违法行为: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公示期自2023年3月3日起,公示期5日,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特此公告
隆尧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3月2日
临城县
临城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示
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提高交通参与者遵法守法的自觉性,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我大队设置的28个固定交通监控设备点位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以下19个点位的电子警察设备将对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机动车逆向行驶的;三个交通违法行为抓拍取证。
人民大街与天台山路交口西向东、人民大街与天台山路交口南向北、
人民大街与天台山路交口北向南、岐山湖大道与玉泉街交口东向西、
岐山湖大道与玉泉街交口西向东、岐山湖大道与玉泉街交口南向北、
岐山湖大道与玉泉街交口北向南、岐山湖大道与建设街交口东向西、
岐山湖大道与建设街交口西向东、临城大道与富强街交口东向西、
临城大道与富强街交口西向东、临城大道与富强街交口南向北、
山水大道与中兴路交口东向西、山水大道与中兴路交口西向东、
山水大道与岗头村道交口东向西、山水大道与岗头村道交口西向东、临城大道与人民大街交口东向西、临城大道与人民大街交口西向东
临城大道与人民大街交口北向南
2、以下9个点位的电子警察设备将对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机动车逆向行驶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四个交通违法行为抓拍取证。
临城大道与兴临街交口东向西、临城大道与兴临街交口西向东、
人民大街与天台山路交口东向西、岐山湖大道与建设街交口南向北、
临城大道与建设街交口东向西、临城大道与建设街交口西向东、
临城大道与建设街交口北向南、临城大道与富强街交口北向南、
临泉路与建设街交口北向南
公示期自2023年3月1日起,公示期五日,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特此公告
临城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3月1日
南和区
南和区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示
为加强道路秩序管理,提升道路通行效率,创建人民群众满意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部《非现场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操作规程》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即将启用监控抓拍点位予以公告,具体位置及抓拍违法行为如下:
一、启用电警抓拍点位:
宋璟大街与市场路交叉口东西双向、商业大街与祥和路交叉口南北双向、和阳大街与富强路交叉口东西双向、建设大街与富强路交叉口东西双向。
以上点位抓拍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商业大街与祥和路交叉口东西双向、建设大街与富强路交叉口南北双向。
以上点位抓拍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二、启用卡口抓拍点位:
商业大街与祥和路交叉口东西双向、商业大街与祥和路交叉口南北双向、建设大街与富强路交叉口东西双向、和阳大街与富强路交叉口西向东。
以上点位抓拍违法行为: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宋璟大街与市场路交叉口东西双向、和阳大街与富强路交叉口东向西、建设大街与富强路交叉口北向南。
以上点位抓拍违法行为: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的。
建设大街与富强路交叉口南向北
以上点位抓拍违法行为: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公示期自2023年3月1日起,公示期五日,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特此公告
邢台市南和区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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