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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邢台3地启用电警抓拍

2023-03-03 20:43:23 来源:邢台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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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尧县

隆尧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交通技术设备的公告

为加强道路秩序管理,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提高道路的通行能力,推进文明城市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部《非现场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操作流程》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对即将启用监控抓拍点位予以公告,具体位置:

一、启用电警抓拍点位:

1、S327与滏阳街交叉口北向南

2、太行路酒厂西向东

3、太行路与昭庆街

上述点位抓拍违法行为: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公示期自2023年3月3日起,公示期5日,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特此公告

隆尧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3月2日

临城县

临城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示

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提高交通参与者遵法守法的自觉性,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我大队设置的28个固定交通监控设备点位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以下19个点位的电子警察设备将对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机动车逆向行驶的;三个交通违法行为抓拍取证。

人民大街与天台山路交口西向东、人民大街与天台山路交口南向北、

人民大街与天台山路交口北向南、岐山湖大道与玉泉街交口东向西、

岐山湖大道与玉泉街交口西向东、岐山湖大道与玉泉街交口南向北、

岐山湖大道与玉泉街交口北向南、岐山湖大道与建设街交口东向西、

岐山湖大道与建设街交口西向东、临城大道与富强街交口东向西、

临城大道与富强街交口西向东、临城大道与富强街交口南向北、

山水大道与中兴路交口东向西、山水大道与中兴路交口西向东、

山水大道与岗头村道交口东向西、山水大道与岗头村道交口西向东、临城大道与人民大街交口东向西、临城大道与人民大街交口西向东

临城大道与人民大街交口北向南

2、以下9个点位的电子警察设备将对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机动车逆向行驶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四个交通违法行为抓拍取证。

临城大道与兴临街交口东向西、临城大道与兴临街交口西向东、

人民大街与天台山路交口东向西、岐山湖大道与建设街交口南向北、

临城大道与建设街交口东向西、临城大道与建设街交口西向东、

临城大道与建设街交口北向南、临城大道与富强街交口北向南、

临泉路与建设街交口北向南

公示期自2023年3月1日起,公示期五日,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特此公告

临城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3月1日

南和区

南和区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示

为加强道路秩序管理,提升道路通行效率,创建人民群众满意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部《非现场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操作规程》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即将启用监控抓拍点位予以公告,具体位置及抓拍违法行为如下:

一、启用电警抓拍点位:

宋璟大街与市场路交叉口东西双向、商业大街与祥和路交叉口南北双向、和阳大街与富强路交叉口东西双向、建设大街与富强路交叉口东西双向。

以上点位抓拍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商业大街与祥和路交叉口东西双向、建设大街与富强路交叉口南北双向。

以上点位抓拍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二、启用卡口抓拍点位:

商业大街与祥和路交叉口东西双向、商业大街与祥和路交叉口南北双向、建设大街与富强路交叉口东西双向、和阳大街与富强路交叉口西向东。

以上点位抓拍违法行为: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宋璟大街与市场路交叉口东西双向、和阳大街与富强路交叉口东向西、建设大街与富强路交叉口北向南。

以上点位抓拍违法行为: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的。

建设大街与富强路交叉口南向北

以上点位抓拍违法行为: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公示期自2023年3月1日起,公示期五日,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特此公告

邢台市南和区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3月1日

责任编辑:曹秦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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