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法可依!《廊坊市农村公路条例》自3月1日起施行
有法可依!《廊坊市农村公路条例》自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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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农村公路条例》自3月1日起施行
廊坊市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将有法可依
2月23日,记者从廊坊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廊坊市农村公路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3年3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是我省第一部关于农村公路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解决了上位法通达基层的“最后一公里”问题。
《条例》共八章四十九条,明确了市级统筹、县级主责、乡级实施、村级自治的职责定位;提出了统筹协调、融合共享、绿色低碳、智慧集约的发展理念;探索建立了以城带乡、城乡一体、客货并举、运邮结合的农村公路运营体系。
据了解,目前,廊坊市农村公路总里程达10101公里,路网密度达到157公里/百平方公里。该《条例》的实施,使今后廊坊市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养护和运营有法可依,弥补农村公路法治建设的空白,为廊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改善农村交通条件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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