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滦州市出台28条措施进一步加快优化营商环境
河北滦州市出台28条措施进一步加快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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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师源 通讯员姜尚志、田文慧 )2月3日,滦州市发布《2023年滦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出台了优化营商环境28条措施,在优化市场、政务、金融、法治、信用五大环境上持续发力,以改革创新提升营商环境,用优质的政务环境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精简材料清单。取消提交防空地下室建设审批行政许可申请书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由工作人员代为填写,企业盖章确认。取消提交防空地下室建设要求,由审批大厅内部流转。取消企业投资项目提交建筑施工中标通知书。简化企业投资项目办理手续,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开槽手续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及审查合格书3项审批材料,由施工图审查处理意见代替。
提升审批效率。企业在审批大厅办理相关事项时,可在代办专区一次性提交要件材料后,由工作人员全流程代办。审批部门对各企业实行档案化管理、跟踪式服务,发现企业遗漏事项后,将主动联系、上门服务。科学制定年度土地储备计划,优先储备空闲、低效利用等存量建设用地,对园区内储备地块,先行组织完成区域评估,提前完善地块内的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信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实现项目开工所具备的基本条件,提供真正的“净地”“熟地”。规范开展土地征收,优化土地组卷报批程序,开辟园区建设项目用地审批绿色通道,即来即审,保障园区项目建设需求。
优化政务服务。企业上市提供全程包联服务,优化上市前奖补政策,拟上市企业进入一定程序后,即可获得资金奖励,并根据多层次资本市场改革创新举措,适时调整完善市级补助资金申报标准及流程。各执法单位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实行联合检查,优化检查流程,降低企业迎检压力。实行企业问题限期办结制,能立即解决的立即解决,不能立即办理的当日反馈办理方案和办结时限,最长不超5个自然日。各项审批事项在法定时限基础上压减20%以上,没有办理时限规定的,明确办理时限并对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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