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纪委监委推行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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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州市纪委监委推行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工作制度
处分决定“一张纸”成为警示教育“一堂课”
河北日报讯(通讯员胡鹏 记者徐华)今年以来,定州市纪委监委积极落实《定州市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工作制度(试行)》的规定,推动党纪政务处分决定宣布、执行与警示教育同步开展,让处分决定“一张纸”成为警示教育“一堂课”,持续做细做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截至目前,该市纪委监委召开宣布执行处分决定会59次,督促党委(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5次,召开警示教育会18次,党员干部接受教育830余人次。
据介绍,这项制度旨在教育引导全市党员干部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切实达到查处一案、震慑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在宣布党纪政务处分决定前,市纪委监委根据受处分人员身份,有针对性地制定宣布方案,明确宣布送达人员、参会人员范围和宣布时间。处分决定宣布中,由宣布人员询问受处分人对处分决定的态度和意见,并结合受处分人违纪违法事实,向参会人员说明处理依据,讲解相关政策和党纪法规,以实现“一人生病,大家防病”的目的。
市纪委监委在处分决定宣布后,会督促受处分人所在党组织落实职务、职级、岗位与待遇调整,并督促剖析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的根源,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推动受处分人所在单位干部提高纪律意识,对照反思,引以为戒,持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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