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乡村振兴 1至7月河北62个脱贫县土地收益逾58亿元
助力乡村振兴 1至7月河北62个脱贫县土地收益逾5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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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土地政策 助力乡村振兴
1至7月河北62个脱贫县土地收益逾58亿元
河北日报讯(记者苑立立 通讯员马汉辉、宋海娟)“我们通过土地整治复垦,一部分流转受益,剩余土地建大棚,一地生‘多金’,饭碗端得稳稳的。”近日,在省自然资源厅驻村工作队帮扶建起的蔬菜大棚里,丰宁满族自治县鱼儿山镇头道沟村脱贫群众刘文池一边忙活一边高兴地说。
用好土地政策,助力乡村振兴。今年以来,省自然资源厅进一步发挥土地资源要素保障作用,实施一系列政策措施,有力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助推乡村振兴。统计数据显示,1至7月,全省62个脱贫县土地收益金额共计58.05亿元。其中,省自然资源厅组织流转脱贫地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8600亩、收益金额25.17亿元;统筹调剂脱贫地区补充耕地指标跨市县流转22300亩、收益金额32.88亿元。此外,省自然资源厅还为丰宁满族自治县争取帮扶资金5951万元。
6月15日,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工作的通知》,对45个国定脱贫县每县专项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600亩,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用地需要,指导各市安排不低于10%的计划指标保障乡村振兴建设项目用地。1至7月,全省45个国定脱贫县和17个省定脱贫县共使用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25000亩,其中专项计划指标11000亩,有效保障了脱贫地区乡村振兴用地需求。
保持政策稳定性,积极做好土地整治。脱贫地区各类资金投入产生的新增耕地均可用于占补平衡,优先在省域内调剂使用。在保护生态的前提下,河北统筹考虑支持指导耕地后备资源丰富的地区做好土地整治工作。1至7月,全省脱贫地区完成土地整治项目立项35个,预计新增耕地7058.96亩,完成验收78个,实际新增耕地23500亩。同时,做好补充耕地指标调剂,深入落实《河北省补充耕地指标省级调剂办法》,对脱贫地区的补充耕地优先在省域内流转。
全力做好“空心村”治理后续工作。省自然资源厅督促指导各地加快完善“空心村”治理集中安置住房项目手续,依法依规做好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保障搬迁群众权益。截至7月底,全省“空心村”治理集中安置住房已登记6.24万套(包括纳入“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3.56万套),符合登记办理条件的“空心村”治理集中安置住房已基本完成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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