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邯郸:省级以上开发区内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
河北邯郸:省级以上开发区内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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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乔宾娟)近日,邯郸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受理河北永洋特钢临洺关铁路专用线项目建设用地预审需求后,通过专人盯办领办,当日完成市级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保障了项目当日赴省申报。
为保障项目用地,今年6月,邯郸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定了《支持企业(项目)高质量发展十二条用地措施》,从优先保障园区和项目规划落位、各类项目应保尽保、全面促进土地资源高效利用、积极支持城市更新和去库存、全面提升行政审批效能等5方面提出12条具体措施。
优先保障园区和项目规划落位。以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为契机,千方百计拓展发展空间,优先保障主城区、产业园区用地规模,实现各类重点项目应纳尽纳。对于规划编制期间建设项目与原详细性规划不符的,明确了规划落位措施,加快项目落地建设。
各类项目做到应保尽保。对国家、省重大项目精准指导,加快审批项目用地,统筹指标落实。简化用地审批环节,对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规则、不占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使用农用地或未利用地的4类项目,可按原地类认定和管理,不再办理转用征收手续。
全面促进土地资源高效利用。对政府投资的城市基础公共设施用地,直接划拨给建设单位;加快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在省级以上开发区范围内,前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等区域综合评价,明确各项投产和产出指标,土地成交后,签订履约监管协议,实现“拿地即开工”。盘活园区内存量低效工业用地;放宽园区内新报审工业项目退让城市道路红(绿)线距离和绿地率;对列入闲置土地清单的项目,加大政策支持和指导,促进闲置土地盘活利用。鼓励开发利用地下空间,符合《邯郸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有关情形的,可以协议出让。支持企业转型发展,利用存量房产和土地资源兴办国家支持的新业态、新产业,享受5年内不改变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的过渡期支持政策。
积极支持城市更新和去库存。在规划服务保障上给予城市更新各类项目支持。对于存量闲置并且尚未销售的商业商务建筑,允许在满足前提下按程序对建筑内部分割进行优化调整。对在建未售商品房项目,在满足前提下,允许房地产企业按程序对已经规划许可的住宅项目进行住宅户型的优化调整。
全面提升行政审批效能。提出一次性告知补证、大幅压缩审批时限、实行建设工程规划预证发放、“多测合一”、免收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不动产登记费等11项具体措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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