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东光法院出台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十二条措施
沧州市东光法院出台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十二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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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王尧)7月12日,沧州市东光县人民法院出台《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的十二条措施》,从“诉前—立—审—执”四个环节出发,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为建设现代化经济强县、美丽东光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东光县人民法院通过发放书籍、入企座谈、咨询问答等方式进行法治宣传,持续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提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商素养和依法治企能力;通过建立“诉前保全+诉前化解”新模式,打造诉前保全于诉前调解无缝衔接的常态化处理方式,快速化解矛盾,助力企业发展。
开辟企业立案绿色服务窗口。东光县人民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助企窗口,帮助有立案需求的企业完成立案材料的登记,针对当前疫情形势,引导企业进行网上立案、网上交费、跨域立案,使得企业合法权益及时得到保护。同时,建立中小企业投资者服务中心,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中小企业投资者法律咨询窗口,为中小投资者提供线上线下“一站式”、低成本、多渠道维权救济服务。
提升审判效力,优化和规范审判流程。东光县人民法院积极推进涉企案件简案快审,类案专审,合理分配司法审判资源,缩短涉企案件审理周期,加快企业资金回笼,并落实司法惠企惠民政策,切实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压缩案件执行周期,加大执行力度。东光县人民法院对于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尽快执结。同时,在执行过程中加强危困企业早期识别,对经营困难但有发展前景的企业实行破产保护,依法重整和解,帮助企业脱危解困。
此外,东光法院还将开通院庭长服务通道,设置企业家接待室,定期接待企业家、企业代表,便于各企业家对东光法院在服务企业中的各项措施提出意见建议,不断提高涉企业和企业家案件的诉讼服务质量,以法治助力营造一流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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